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適用第二欄優惠稅率國家或地區依「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認定產品國別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84 年 01 月 23 日

要旨

適用第二欄優惠稅率國家或地區依「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認定產品國別

函釋全文

關於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互惠稅率國家或地區產品國別之認定,自八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請依本部與經濟部於83年9月30日以台財關第831661798號函、經(83)貿第0901173號令發布訂定之「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辦理。(財政部84/01/23台財關第840021688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關稅法/九十二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總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適用第二欄優惠稅率國家或地區依「進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認定產品國別由財政部於民國 84 年 01 月 23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