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稅工廠外銷產品因故復運進口不再外銷且逾五年期限不得免稅
要旨
保稅工廠外銷產品因故復運進口不再外銷且逾五年期限不得免稅
函釋全文
(本文參閱第三十五條之一第22.則)(財政部79.8.3.台財關第七九○二二三七一三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關稅法/八十五年版;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稅款之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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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稅工廠外銷產品因故復運進口不再外銷且逾五年期限不得免稅
(本文參閱第三十五條之一第22.則)(財政部79.8.3.台財關第七九○二二三七一三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關稅法/八十五年版;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章稅款之優待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