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訂定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

發文機關 財政部

要旨

訂定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

函釋全文

主旨:所報海關因緝私必要及兼顧人民權益,擬訂有關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乙案。說明:二、貴總局(編者註:前財政部關稅總局)原函說明二、所列處理原則(一)、(二)兩點,在何種情形下海關得施予破壞性檢查,以及實施此種檢查時,相關單證處理方式之規定,海關可依海關緝私條例有關規定,本於職權,於實務上權宜認定處理,至於處理原則(三),貴總局建議經施予破壞性檢查而查無結果者,倘不合於國家賠償法之賠償要件仍予適當補償乙節,准予照辦。(財政部80/07/01台財關第800229367號函)附件:財政部關稅總局80年5月7日台部緝第00466號函主旨:海關為緝私必要及兼顧人民權益,謹擬訂有關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說明:二、查依海關緝私條例第9條規定,海關為緝私必要,得對進出口貨物……實施檢查。倘接獲密報,確因緝私必要,依法自得對涉案貨物實施檢查,且於實施檢查時,如依涉案貨物之性質、形態或匿藏方式等因素,致非破壞涉案貨物無法達到檢查之目的者,自亦得施予破壞性之檢查。惟據基隆關稅局79年7月至12月之資料顯示,該局密告案件經查驗後成立緝案之比例約為15%,同時期高雄關稅局密告案件成立緝案之比例,亦僅及10%,故為兼顧人民權益,爰擬訂海關因緝私必要得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如下:(一)海關於查驗貨物時,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施予破壞性之檢查:1.密告走私槍械毒品案件,或雖無密告,但依客觀資料研判有藏匿槍械毒品之可能者。2.其他經依現況研析,認為有予以破壞性查驗之必要,報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可者。(二)於施行破壞性檢查時,應於扣押憑單上註明破壞之事實或另付與證明書。(三)經施予之破壞性檢查而查無結果者,對合於國家賠償法規定要件之案件,依同法規定賠償,倘不合於國家賠償法之賠償要件,則仍予適當補償。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海關緝私條例/一O三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2章 查緝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訂定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由財政部發布,要旨:訂定施予破壞性檢查之處理原則,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