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私運進口之貨物中包含違禁品者統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發文日期 67 年 05 月 05 日

要旨

私運進口之貨物中包含違禁品者統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

函釋全文

緝案貨物中如包含違禁品,且受處分人涉有私運貨物進口之情事時,全案可統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論處,毋須將其中違禁品部分另依關稅法規定處罰,全案應以一份處分書為之,以免受處分人請求救濟程序事項發生兩歧。(財政部關務署67/05/05台關政第1814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海關緝私條例/九十二年版;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5章-處分程序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私運進口之貨物中包含違禁品者統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由財政部關務署於民國 67 年 05 月 05 日發布,要旨:私運進口之貨物中包含違禁品者統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