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貿易商借用牌照不能依緝私條例處罰
要旨
貿易商借用牌照不能依緝私條例處罰
函釋全文
生產事業廠商出借牌照,替非以廢鐵為直接生產原料之廠商申請簽證,並報運進口管制進口類貨品(舊引擎及舊汽車零件等),固屬違反貿易商管理之規定,該部份仍應函請國際貿易局議處外,惟現行海關緝私條例尚無處罰貿易商借用牌照進口之規定,自無法予以處分。(財政部69.2.25.台財關第一二○七四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海關緝私條例/八十五年版;則次:2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