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察官非屬「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所定之協助查緝機關
要旨
檢察官非屬「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所定之協助查緝機關
函釋全文
法務部函以:「為貫徹檢察官追訴犯罪之職責,肅立廉明,爾後對於檢察官偵辦走私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等刑事案件時,舉發之財務罰鍰案件,請勿將檢察機關列為『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三條所定之協助查緝機關」乙案,請查照辦理。(財政部84.3.6.台財稅第八四一六○九二八一號函)(漂流物、遺失物)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海關緝私條例/八十五年版;則次:30 款類次:0 章節:第7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