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要旨
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主 旨 本人因有下列原因,申請准許免除本次召集。 法令依據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七條第四項。 姓 名 性 別 召 集 通 知 書 日 期 編組隊別 編組職稱 文 號 字第 號 出 生 年月日
內文
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主 旨本人因有下列原因,申請准許免除本次召集。
法令依據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第七條第四項。
姓 名性 別召 集 通 知 書日 期編組隊別編組職稱文 號字第 號出 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 址免除召集項目免除召集日期時間申請免除召集原因檢附證明文件(共 件)□罹患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
□直系血親或配偶罹患重病或死亡,非本人不能處理。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非本人不能處理。
□結婚。
□航行國外商船、遠洋漁船船員,無法返回。
□參加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之訓練、進修。
□參加政府舉辦之考試或學校入學考試。
□其他:
一、原召集通知書影本。
二、此致(民防團隊全銜)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承辦人民防團隊副主管民防團隊主管(簽章及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