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應予以免職規定,其行使期間之解釋令
要旨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608722633號 令廢止
內文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608722633號 令廢止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608722633號 令廢止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608722633號 令廢止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