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要旨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 辦法」。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內文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自公告日起生效。
二、原本處104年6月24日營海企字第1046780878 號公告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