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零星工業區原核准設立登記並繼續使用中之工廠,其部分土地經細分出售他人,可否再准他人於該零星工業區設廠疑義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74 年 09 月 21 日

內文

內政部74.9.21台內營字第三九九三三四號函查都市計畫零星工業區之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已有明定,自應從其規定使用;惟原核准設立登記並繼續使用中之工廠,部分土地分割出售供他人設廠,其所分割之土地如涉及該廠之法定空地,應依建築法第十一條之規定處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零星工業區原核准設立登記並繼續使用中之工廠,其部分土地經細分出售他人,可否再准他人於該零星工業區設廠疑義由內政部於民國 74 年 09 月 21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