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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源延昌實業有限公司擬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申請工廠登記,從事工業用油摻配加工使用乙案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92 年 11 月 28 日

內文

內政部92.11.28營署都字第0920073400號函查旨揭使用是否屬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九目之適用範圍,經濟部工業局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工地字第○九二○○三六三八九○號函(諒達)已有明釋,請依上開函釋辦理;至本案是否為同款第十五目規定以石油蒸餾產物或其殘渣為原料之物品製造,係屬個案事實認定,請本於權責卓處。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關於源延昌實業有限公司擬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申請工廠登記,從事工業用油摻配加工使用乙案由內政部於民國 92 年 11 月 28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