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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宅承購戶於簽訂國宅買賣契約後,產權轉移登記前,因病死亡,可否由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或配偶替代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83 年 03 月 24 日

內文

內政部83.3.24台內營字第八三○二二一一號函本案請參照本部82.8.24台(82)內營字第八二七二六九七號函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國宅承購戶於簽訂國宅買賣契約後,產權轉移登記前,因病死亡,可否由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或配偶替代由內政部於民國 83 年 03 月 24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