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專用下水道設置申請變更專業技師,未附原承辦技師之拋棄書,是否准予變更乙案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91 年 09 月 10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1.9.10營署工程字第0910057064號函現行下水道法並無規定專業技師變更之相關條文,貴府是否有另行規定,或於下水道自治條例中具相關規定,請本諸權責自行決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有關專用下水道設置申請變更專業技師,未附原承辦技師之拋棄書,是否准予變更乙案由內政部於民國 91 年 09 月 10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