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1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聯勤北部地區營產管理處代管陸軍坐落台北縣三重市永德段九一四地號等四筆土地,前曾與台北市政府交換使用(產權未交換),並由該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作為苗圃使用迄今,其都市計畫使用分區雖經變更為....

會議日期 91 年 01 月 29 日

內文

關於聯勤北部地區營產管理處代管陸軍坐落台北縣三重市永德段九一四地號等四筆土地,前曾與台北市政府交換使用(產權未交換),並由該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作為苗圃使用迄今,其都市計畫使用分區雖經變更為「工業區」,是否符合工程受益徵收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免徵之規定疑義案內政部91.1.29台內營字第○九一○○八七一四六號函查旨揭貴處所代管土地其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經核與工程受益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一條規定不符,自不得免徵工程受益費。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聯勤北部地區營產管理處代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