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施工勘驗應由主管建築機關派員勘驗並負責其責任,未便委由監造人負責勘驗。
內文
內政部函 63.01.22.台內營字第563105號說明:
一、復62府工建字第60732號函。
二、依據建築法第56條及經本部核定之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14條規定辦理。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63.01.22.台內營字第563105號說明:
一、復62府工建字第60732號函。
二、依據建築法第56條及經本部核定之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第14條規定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