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山坡地開發作為墓地使用,應否適用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乙案,查墳墓不屬建築法第四條所稱之「建築物」,故墓地開發應無上開開發辦法之適用,復請查照。
內文
內政部函 74.05.24.台內營字第311272號說明:復貴廳74.05.14建四字第170971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74.05.24.台內營字第311272號說明:復貴廳74.05.14建四字第17097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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