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3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局所詢已竣工勘驗之建造執照,能否變更監造人疑義1案

會議日期 106 年 09 月 28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106.9.28營署建管字第1060059646號函說明:

一、復貴局106年9月11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35574800號函。

二、按本署87年8月18日營署建字第61260號函說明三略以:「......揆諸前揭法條意旨,建築工程完竣,即主要構造,室內隔間,建築物主要設備完成;倘承造人或監造人拒不會同起造人申請使用執照。起造人得依建築法第70條第2項經評審後單獨申請使用執照,是本案起造人變更承造人之時限,應以該建築物是否建築完竣為其要件。惟建築工程是否完竣涉事實認定,宜請新承造人及監造人明列建築完成與未完成之項目,如無未完成項目,自無變更承造人之必要。」,是本案得否變更監造人1節,應參照上開函釋意旨辦理,且案涉個案事實認定,請逕依權責卓處。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貴局所詢已竣工勘驗之建造執照,…」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