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已有地上物之建築基地,申請人得否先行申領建造執照,俟其核發後再申領拆除執照案。
內文
內政部函 78.05.29.台內營字第707764號說明:為免基地重複申請建築,並符建蔽率、容積率之規定,本部爰以78.04.25.台內營字第695371號函復貴局在案。惟依函附資料所示貴局依主旨所稱方式辦理已行之有年,又其方式如經確認無妨礙建築管理之執行,在不影響他人權益並為便民之舉者,得由貴局依權責逕為核處。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函 78.05.29.台內營字第707764號說明:為免基地重複申請建築,並符建蔽率、容積率之規定,本部爰以78.04.25.台內營字第695371號函復貴局在案。惟依函附資料所示貴局依主旨所稱方式辦理已行之有年,又其方式如經確認無妨礙建築管理之執行,在不影響他人權益並為便民之舉者,得由貴局依權責逕為核處。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為已有地上物之建築基地,申請人…」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