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函詢申請租金補貼者,若經查核因信託關係持有住宅,是否應停止補貼疑義1案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99 年 04 月 22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9.4.22營署宅字第0990025262號函

一、查內政部98年4月1日台內營字第0980802303號函略以:「......關於經財稅機關查核申請戶家庭成員現正受託管理他人之財產,申請戶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之審核,應如何判別一節,若該申請戶家庭成員非該信託財產之委託人,則符合前開無自有住宅之規定。」

二、參酌上開函之意旨,倘申請租金補貼者非該信託財產之委託人,則可視為無自有住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為函詢申請租金補貼者,若經查核因信託關係持有住宅,是否應停止補貼疑義1案由內政部於民國 99 年 04 月 22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