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府函詢110年度住宅補貼查核督導計畫查核內容及處理原則表中「查核家庭成員是否持有第二戶住宅,但另持有之住宅所有權登記原因為繼承者,不列入擁有住宅數。」之認定相關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110 年 03 月 24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110.3.24營署宅字第1100020100號函說明:

一、復貴府110年3月18日府商用字第1100052316號函。

二、有關貴府函詢申請人109年2月19日持有第二戶住宅,登記原因為分割繼承,109年5月14日將分割繼承之住宅以夫妻贈與方式登記予配偶,是否屬於持有第二戶住宅,並於贈與登記日起停止補貼1節,依旨揭查核督導計畫查核內容及處理原則,住宅所有權登記原因僅「繼承」不列入擁有住宅數,本案申請人雖先以繼承原因取得第二戶住宅,惟嗣後又以「贈與」方式移轉予配偶,致該家庭成員仍持有二戶住宅,不符規定,應自事實發生日(贈予登記日)起停止補貼,並追繳自事實發生日起之溢領補貼息。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有關貴府函詢110年度住宅補貼查核督導計畫查核內容及處理原則表中「查核家庭成員是否持有第二戶住宅,但另持有之住宅所有權登記原因為繼承者,不列入擁有住宅數。」之認定相關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由內政部於民國 110 年 03 月 24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