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3年度貸款自建戶完成簽約辦理開戶手續時,經發現身染重病精神耗弱,意識昏沈且已達87歲,是否可核撥國宅貸款案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94 年 02 月 02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94.2.2營署企字第0942901950號函有關禁治產之宣告程序民法定有明文,自應依其規定辦理,惟本案既經貴府來函表示申請人身染重病精神耗弱,意識昏沈對將來貸放後債權的確保恐有可虞之處,故為兼顧自建國宅權益及確保國宅基金貸款債權,本案宜請協調由其直系親屬擔任貸款契約債務連帶保證人。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93年度貸款自建戶完成簽約辦理開戶手續時,經發現身染重病精神耗弱,意識昏沈且已達87歲,是否可核撥國宅貸款案由內政部於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