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6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府辦理人行道整體改善工程佈置地下電纜線共同管溝是否屬共同管道法所適用疑義乙案

會議日期 99 年 06 月 22 日

內文

內政部99.6.22台內營字第0990804923號函按共同管道法第2條、第8條、第10條及第33條規定,共同管道係各級主管機關依法完成系統公告,並依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相關規定而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二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之構造物。準此,貴府所辦理之電纜線共同管溝,如業依前述規定完成系統公告作業及辦理設計者,自適用共同管道法之規定。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貴府辦理人行道整體改善工程…」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