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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府函為財政局經管之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應提供或捐贈都市計畫變更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可建築土地等,應否受土地法第25條規定限制乙案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99 年 09 月 02 日

內文

內政部99.9.2內授營都字第0990807507號函查土地法第25條略以,...該公地處分,一般係指公地之出售、交換、贈與...等移轉所有權之行為。本案臺北市市有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辦理捐贈而移轉土地所有權,係屬公地處分之範疇。次查,都市計畫法尚無明文公有土地依第27條之1辦理捐贈事宜,得排除土地法第25條之限制,爰旨開捐贈(處分)仍應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有關貴府函為財政局經管之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應提供或捐贈都市計畫變更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可建築土地等,應否受土地法第25條規定限制乙案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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