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製造技術工作,應符合之特定製程 行業及行業所屬級別,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要旨
勞動部公告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製造技術工作,應符合之特定製程行業及行業所屬級別,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要旨
勞動部公告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製造技術工作,應符合之特定製程行業及行業所屬級別,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主旨
公告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製造技術工作,應符合之特定製程行業及行業所屬級別(如附表),並自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
依 據: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製造技術工作,其所屬工廠應符合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且最主要產品之行業,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附表之特定製程行業及行業所屬級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