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7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就村(里)辦公處辦理「兒少課後照顧」,成立投保(提繳)單位 為所僱用之員工如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暨提繳 勞工退休金等事項之說明

會議日期 112 年 03 月 14 日

要旨

勞動部就村(里)辦公處辦理「兒少課後照顧」,成立投保(提繳)單位為所僱用之員工如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暨提繳勞工退休金等事項之說明

要旨

勞動部就村(里)辦公處辦理「兒少課後照顧」,成立投保(提繳)單位為所僱用之員工如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暨提繳勞工退休金等事項之說明

主旨

有關所報村(里)辦公處辦理「兒少課後照顧」,成立投保(提繳)單位為所僱用之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暨提繳勞工退休金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11 年 11 月 24 日保納新字第 11160364340 號函。

二、旨案與本部 107 年 8 月 28 日勞動保 2 字第 1070140431 號函及 108 年 3 月 14 日勞動保 2 字第 10801401501 號函,有關依「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成立巷弄長照站及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皆係基於政府辦理之社會福利服務計畫,以村(里)辦公處為服務據點,僱用員工提供在地化照顧服務,性質相近。爰村(里)辦公處辦理旨揭業務僱用之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事宜,比照本部上開 2 函釋規定辦理。另有關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比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6 條規定,為所僱人員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三、嗣後如遇與本案性質類似者,請貴局比照前開函釋辦理。

正本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副本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勞動部勞動保險司(1 科)、勞動部勞動保險司(3 科)、勞動部勞動保險司(2 科)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勞動部就村(里)辦公處辦理「兒…」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