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88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除應事前考量其健康及安全,予以 適當分配工作,並針對其工作環境、作業危害,加強其從事工作與預防災 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健康保護措施外,並就其工作場所危害特 性,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採取適當安全衛生防護設施

會議日期 111 年 02 月 25 日

要旨

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除應事前考量其健康及安全,予以適當分配工作,並針對其工作環境、作業危害,加強其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健康保護措施外,並就其工作場所危害特性,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採取適當安全衛生防護設施

要旨

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除應事前考量其健康及安全,予以適當分配工作,並針對其工作環境、作業危害,加強其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健康保護措施外,並就其工作場所危害特性,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採取適當安全衛生防護設施

主旨

檢送本部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併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各一份,請轉知轄內事業單位或所屬會員,請查照轉行。

說明

一、為配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勞動法令之訂定及修正,本部就旨揭契約範本之契約期間、職業災害保險、勞工退休金提撥及年齡歧視禁止等事項予以修訂,以強化高齡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之相關工作權益保障。

二、另,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勞工,除應事前考量其健康及安全,予以適當分配工作,並針對其工作環境、作業危害,加強其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健康保護措施外,並就其工作場所之危害特性,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採取適當之安全衛生防護設施。以上資訊,請併同查照轉行。

正本

縣(市)級以上總工會、聯合會及本部直屬工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副本

立法委員吳○琴國會辦公室、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勞動部勞動關係司(2 科)(均含附件)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