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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等規定,條所定應辦理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 作業之 5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增列經濟部輸入規定代碼「375」 相關 事宜

會議日期 105 年 12 月 16 日

要旨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等規定,條所定應辦理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作業之 5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增列經濟部輸入規定代碼「375」 相關事宜

要旨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等規定,條所定應辦理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作業之 5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增列經濟部輸入規定代碼「375」 相關事宜

主旨

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所定應辦理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作業之 5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增列本部輸入規定代碼「375」 ,相關通關代碼申辦作業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5 年 11 月 2 日貿服字第 1057031182號公告辦理。

二、「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本法)第 7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12 條明定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經指定之 10 種機械、設備及器具應符合安全標準,始得產製運出廠場、輸入、供應、租賃或設置,相關製造者或輸入者並應於安全資訊申報網站完成登錄及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本署配合我國「關港貿單一窗口」之簽審機關單證比對系統建置進展,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協助將防爆燈具、防爆電動機及防爆開關(箱)等 13 項貨品號列及動力衝剪機械、手推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及研磨輪等 35 項貨品號列,分別自 104 年 2月 1 日及 106 年 1 月 1 日起增列本部輸入規定代碼「375」在案。

三、為協助相關產製者或輸入者對於各該機械、設備或器具是否須辦理申報網站登錄有所依據,檢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375」 之機械、設備及器具範圍如附,請轉知業者配合辦理。如進口產品非屬前述範圍者,得免受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第 7 條第 3 項規定辦理指定網站申報登錄之限制,業者得逕至本署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站(https://tsmark.osha.gov.tw) 下載免申報登錄之申辦表單,填具完整後上傳前揭網站,經審核通過後自行下載通關證號。另業者於完成進口通關程序且移運至存放地點後,應配合查對以確認進口產品實體與申辦文件之符合性。

正本

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台灣省工業會、台北市工業會、高雄市工業會、台灣省商業會、台北市商業會、高雄市商業會、基隆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基隆市報驗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機械工業同業公會、臺灣區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臺灣區流體傳動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木工機器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台灣區裝飾燈泡燈串輸出業同業公會、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手工具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五金商業同業公會、新北市五金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五金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五金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五金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五金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電動工具進口業者小組)、臺灣建設機械協會、中華民國防爆電氣協會、桃園市堆高機同業安全管理協進會、臺中市堆高機同業安全管理協進會、雲林縣堆高機同業安全管理協進會、台南市堆高機同業安全管理協進會、歐洲在台商務協會、美國在台協會、台北市美國商會、台北市日本工商會、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副本

財政部關務署(含附件)、經濟部工業局(含附件)、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含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含附件)、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含附件)、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含附件)、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含附件)、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含附件)、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含附件)、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含附件)、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含附件)、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含附件)、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含附件)、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含附件)、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含附件)、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含附件)、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含附件)、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含附件)、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含附件)、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含附件)、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含附件)、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含附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含附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含附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含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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