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告將「第 9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 競賽代表團參賽事務」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展能協會辦理
要旨
勞動部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告將「第 9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代表團參賽事務」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展能協會辦理
要旨
勞動部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告將「第 9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代表團參賽事務」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展能協會辦理
主旨
公告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展能協會辦理「第 9 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代表團參賽事務」。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有關上開委託業務,其相關規定悉依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7 樓。電話:(02)89956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