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3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103 年度委 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學科測試、即測即評及發證、專案等技術士技能檢 定承辦單位」

會議日期 103 年 01 月 28 日

要旨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103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學科測試、即測即評及發證、專案等技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

要旨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103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學科測試、即測即評及發證、專案等技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

主旨

公告本會「103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學科測試、即測即評及發證、專案等技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如附件)。

依 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