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被保險人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即已符合得請領之條件 ,如被保險人尚未提出請領或提出請領於保險人審核期間死亡者,其遺屬 得請領或承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97 年 01 月 22 日

要旨

被保險人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即已符合得請領之條件,如被保險人尚未提出請領或提出請領於保險人審核期間死亡者,其遺屬得請領或承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要旨

被保險人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即已符合得請領之條件,如被保險人尚未提出請領或提出請領於保險人審核期間死亡者,其遺屬得請領或承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內容

全文內容: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2 條規定,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查上開喪葬津貼性質係為補助被保險人之家屬死亡之喪葬費用所需,故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即已符合得請領之條件,如被保險人尚未提出請領或提出請領於保險人審核期間死亡者,得由其遺屬為請領或承領上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被保險人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即已符合得請領之條件 ,如被保險人尚未提出請領或提出請領於保險人審核期間死亡者,其遺屬 得請領或承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