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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5.05.19. 交運字第1155004212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5 年 05 月 19 日

要旨

委任交通部公路局辦理汽車修護技工之訓練、檢定、題庫建立、管理等事 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主旨

委任本部公路局辦理汽車修護技工之訓練、檢定、題庫建立、管理 等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一項。 二、汽車修護技工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二條。 公告事項:汽車修護技工之訓練、檢定、題庫建立、管理等事項,均委任 本部公路局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5.05.19. 交運字第1155004212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5 年 05 月 19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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