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5.01.30. 交運字第11550004483號公告
要旨
指定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為執行確認汽車隔熱紙之國內製造廠或進 口商出具檢測報告符合正確性,並出具汽車隔熱紙合格報告之專業機構,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生效
主旨
指定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為執行確認汽車隔熱紙之國內製造 廠或進口商出具檢測報告符合正確性,並出具汽車隔熱紙合格報告 之專業機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生效。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九條之一附件二十五第一點 第二款及第二點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