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4.11.14. 交航(一)字第11498003491號公告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7次會議所採 納MSC.537(107)決議之「2000年高速船安全國際章程(HSC Code, 2000 )」修正案,修正「高速船安全證書及其設備紀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7次會 議所採納MSC.537(107)決議之「2000年高速船安全國際章程(HS C Code, 2000)」修正案,修正「高速船安全證書及其設備紀錄」 ,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旨揭章程係修正高速船安全相關規範等,為利國籍船舶有所依 循,爰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 第 107次會議所採納MSC.537(107)決議之「2000年高速船安 全國際章程(HSC Code, 2000)」修正案,並修正「高速船安 全證書及其設備紀錄」,旨揭案件列表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