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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4.10.16. 交航(一)字第1149800315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4 年 10 月 16 日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8次會議所採 納MSC.553(108)決議之「2011年國際散裝船及油輪加強檢驗方案章程( 2011 ESP Code)」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8次會 議所採納MSC.553(108)決議之「2011年國際散裝船及油輪加強檢 驗方案章程( 2011 ESP Code)」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 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旨揭章程係提升油輪及散裝船安全之相關規範,原則適用海上 人命安全國際公約( SOLAS)第XI章之散裝船及油輪,為利國 籍船舶有所依循,爰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 委員會(MSC)第108次會議所採納MSC.553(108)決議之「20 11年國際散裝船及油輪加強檢驗方案章程(2011 ESP Code) 」修正案,旨揭案件列表如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4.10.16. 交航(一)字第1149800315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4 年 10 月 16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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