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航港局 114.06.30. 航舶字第1141710743號令
要旨
訂定「加強防制國籍船舶透過國際海運走私毒品之通告」,自即日生效
主旨
一、依據交通部112年12月29日交航(一)字第11298300971號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採納之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CONF.2/21及SOLAS/CONF.5/32決議案所定之第XI–2章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第4.1段及第IX章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及防止污染管理章程( ISM Code)第1.4段規定,訂定「加強防制國籍船舶透過國際海運走私毒品之通告」,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檢附上開通告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