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14.01.07. 高市監車字第1145000150號公告
要旨
公告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14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監理 委辦業務一覽表
主旨
公告本所 114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公路法第63條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公告事項: 一、委託辦理時段、車種詳如本所 114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監理 委辦業務一覽表。 二、公告地點:行政院公報、本所公告欄、本所苓雅監理站公告欄、旗山 監理站公告欄、本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監理資料查詢>代檢單 位專區>代檢單位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