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4.01.06. 交航(一)字第11398003831號公告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2 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 BWM Convention, 2004)」後 續5件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二月一日生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 納之「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 BWM Conventio n, 2004)」後續5件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二月一日生 效。 依據:商港法第七十五條及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為維護海洋生態環境與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並提升法律 位階及明確性,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 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 際公約(BWM Convention, 2004)」後續5件修正案,包含MEP C.287( 71)、MEPC.296(72)、MEPC.297(72)、MEPC.299 (72)及MEPC.369(80)修正案,旨揭案件列表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