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3.08.05. 交路字第1131104581號公告
要旨
新增區道南121–1線及區道南40線路線調整案
主旨
新增區道南121–1線及區道南40線路線調整案。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新增區道南121–1線,起點自曾文溪北岸麻豆堤防水防道路(區道南 40線延伸段)以新闢道路往東南跨越曾文溪至南岸銜接既有烏橋中路 北端,再沿烏橋中路往南銜接至既有區道南 121線止。其中麻豆堤防 至烏橋中路北端間待開闢路段約1.42公里為規劃路線。路線名稱為謝 厝寮~胡厝寮,總里程2.055公里。 二、區道南40線終點延伸,自原終點(區道南40線與區道南44線路口叉路 口)沿麻豆堤防堤下水防道路往東至台19甲線麻善大橋橋下路口止( 里程6K+586~11K+771)。原路線名稱為永樂~羨子林,原總里程6.58 6公里,調整後路線名稱為永樂~清水,總里程11.771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