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3.06.27. 交航(一)字第11398001841號公告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及海洋環境保護委 員會(MEPC)所採納之「國際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章程( IBC Code)」及其後續23件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生 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及海洋環境 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國際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 與設備章程(IBC Code)」及其後續23件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 百十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因應航運需求、符合國際公約規 範,並提升法律位階及明確性,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 屬海事安全委員會( MSC)及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 採納之「國際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章程 (IBC Code)」及其後續23件修正案,包含MSC.4(48)、MSC.10(5 4)、MEPC.19(22)、MSC.14(57)、MEPC.32(27)、MSC.1 6(58)、MEPC.40(29)、MSC.28(61)、MEPC.55(33)、M SC.50( 66)、MEPC.69(38)、MSC.58(67)、MEPC.73(39 )、MSC.102(73)、MEPC.79(43)、MEPC.90(45)、MSC.1 76( 79)、MEPC.119(52)、MSC.219(82)、MEPC.166(56 )、MEPC.225(64)、MSC.340(91)、MEPC.345(78)、MSC .526(106),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