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3.03.07. 交路字第113500289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3 年 03 月 07 日

要旨

新增市道114甲線公路路線

主旨

新增市道114甲線公路路線。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新增市道114甲線,起點位於長興路與建德路口(銜接市道114 線),路線向南沿既有道路建德路至豐德路,再往東沿豐德路 至介壽路二段(台4線),之後再新闢道路(國道3號桃園八德 交流道連絡道)至終點銜接大鶯路(桃60線)止,路線名稱為 建德路~大鶯路,路段總里程4.050公里,含新闢路線1.840公 里及既有道路2.210公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3.03.07. 交路字第113500289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3 年 03 月 07 日發布,要旨:新增市道114甲線公路路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