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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3.01.08. 交航(一)字第1129830103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3 年 01 月 08 日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547 (107)等4件「2009年海上移動式鑽探裝置構造和設備章程 (2009 MODU Code)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 C.547(107)等4件「2009年海上移動式鑽探裝置構造和設備章程 (2009 MODU Code)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 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保護海洋環境、因應航運需求及 符合國際公約規範,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 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407(96)、MSC.435(98)、MSC .506(105)及MSC.547(107)等4件修正案,如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3.01.08. 交航(一)字第1129830103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3 年 01 月 08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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