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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2.12.28. 交航(一)字第1129830087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2 年 12 月 28 日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503 (105)等3件2008年特種用途船舶安全章程(SPS Code, 2008)修正案, 修正「特種用途船舶安全證書及其設備紀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 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 C.503(105)等3件2008年特種用途船舶安全章程( SPS Code, 20 08)修正案,修正「特種用途船舶安全證書及其設備紀錄」,並自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保護海洋環境、因應航運需求及 符合國際公約規範,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 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299(87)、MSC.408(96)及MSC .503(105)等3件決議案,並修正「特種用途船舶安全證書及 其設備紀錄」。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2.12.28. 交航(一)字第1129830087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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