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2.12.12. 交運字第1120003205號函

會議日期 112 年 12 月 12 日

要旨

關於交通部公路局函為同車道汽、機(慢)車可否並行一案

主旨

關於貴局函為同車道汽、機(慢)車可否並行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12年2月3日路覆字第1120006782號函。

二、有關同向同一車道行駛之二車輛行駛規定,本部 101年10月25日交路字第1010413264號函已有明確說明。

三、另有關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8條第3項分流式指向線,其修正說明為「由於原先分岔箭頭無法有效導引車道內右轉車靠右、直行車靠左,故設計直線與弧型箭頭分離並列。以避免右轉車與直行車交織產生衝突,爰列第三項。」,其係引導車輛分流行駛,與貴局所稱並行有別。

正本

交通部公路局

副本

本部路政及道安司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 112.12.12. …」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