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2.11.10. 交授公養字第1120142403A號公告
要旨
公告「省道公路經桃園市行政區域部分之管理及養護事宜」
主旨
公告「省道公路經桃園市行政區域部分之管理及養護事宜」 依據:公路法第六條及第二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省道公路交由交通部公路局管理及養護範圍如下:台4線13k+123~14 k+500。以上路段起迄位置及座標如附件。 二、期程:不限期(自112年11月1日起)。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省道公路經桃園市行政區域部分之管理及養護事宜」
公告「省道公路經桃園市行政區域部分之管理及養護事宜」 依據:公路法第六條及第二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省道公路交由交通部公路局管理及養護範圍如下:台4線13k+123~14 k+500。以上路段起迄位置及座標如附件。 二、期程:不限期(自112年1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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