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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2.10.27. 交授觀業字第1123002485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2 年 10 月 27 日

要旨

公告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事項及法規依據

主旨

公告本部委任本部觀光署執行事項及法規依據。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依據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 2條,委任本部觀光署執行「導遊人員之評 量、訓練、執業證核發、管理、獎勵及處罰等事項」。 二、依據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 2條,委任本部觀光署執行「領隊人員之評 量、訓練、執業證核發、管理、獎勵及處罰等事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2.10.27. 交授觀業字第1123002485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2 年 10 月 27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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