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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局 111.09.30. 觀國字第1111002386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發文日期 111 年 09 月 30 日

要旨

本局「112年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更正公告

主旨

本局「112年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更正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法人團體受委託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推廣 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3條、第6條。 公告事項:更正本局 111年9月26日觀國字第11110018092號公告,第六點 送件期限為 111年11月1日下午5時前、第七點第1款第1目資格 審查時間為 111年11月2日上午10時及第10點第2款之契約書內 容如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觀光局 111.09.30. 觀國字第11110023861號公告由交通部觀光局於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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