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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1.07.05. 交路(一)字第1118200512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1 年 07 月 05 日

要旨

公告更正苗栗縣「尚順育樂世界」觀光地區經營範圍

主旨

公告更正苗栗縣「尚順育樂世界」觀光地區經營範圍。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3款。 公告事項:本部 111年4月29日交路(一)字第11182003172號公告指定苗 栗縣「尚順育樂世界」經營範圍為觀光地區,其基地面積更正 公告為2.472807公頃(如指定觀光地區範圍土地權屬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1.07.05. 交路(一)字第1118200512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1 年 07 月 05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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