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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0.12.08. 交路字第1100415540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10 年 12 月 08 日

要旨

縣道168線公路路線調整

主旨

縣道168線公路路線調整。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原縣道 168縣30K+000~31K+713路段,改行義興村北側新闢道路(里 程 30K+000~31K+898)。原168線30K+000~31K+713路段,縣道廢止 改為地方道路,移由水上鄉公所管養。 二、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東石~中庄,原總里程為32.713公 里,調整後為32.898公里,長鏈0.185公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10.12.08. 交路字第1100415540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08 日發布,要旨:縣道168線公路路線調整,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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