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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10.06.17. 交路字第1100407509號公告

會議日期 110 年 06 月 17 日

要旨

公告調整臺中市轄內區道公路路線

主旨

公告調整臺中市轄內區道公路路線。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區道中50-1線: (一)原中50-1線0K+000~0K+206路段廢止,起點調整至海濱路與漁 港路口。 (二)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塭子寮~清水,原總里程為 4.663公里,調整後為4.457公里(短鏈0.206公里)。 二、區道中53線: (一)原中53線3K+538~3K+907路段廢止,迄點調整至鰲峰路與港埠 路二段口。 (二)路線調整後,原路線名稱為清水~梧棲,新路線名稱為清水~ 槺榔,原總里程為3.907公里,調整後為3.538公里(短鏈0.36 9公里)。 三、區道中59線: (一)原中59線4K+952~5K+132路段,改行平等路、中央路後接回原 線(里程4K+952~5K+172)﹔6K+428~6K+801路段,改行槺榔 一街、鰲峰路後接回原線(里程6K+468~6K+887)。前述 2改 線舊路段位於清海國中、槺榔運動公園、槺榔國小,現況已無 道路,原區道廢止。 (二)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菁埔~海埔子,原總里程為 15.989公里,調整後為16.075公里(長鏈0.086公里)。 四、區道中68線: (一)原中68線0K+492~0K+775路段,改行福至路、福至路50巷後接 回原線(里程0K+492~0K+815),原路段區道廢止,改為地方 道路,仍由臺中市沙鹿區公所管養。 (二)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不變,仍為興仁~晉江寮,原總里程為 2.447公里,調整後為2.487公里(長鏈0.04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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