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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航港局 110.05.07. 航東字第1103410647號公告
要旨
公告變更「花蓮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生效
主旨
公告變更「花蓮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 一、變更範圍:將花蓮港4號碼頭欄杆至海側區域自管制區移除。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交通部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地址:花蓮 縣花蓮市港口路15號,電話:03-850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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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花蓮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生效
公告變更「花蓮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 一、變更範圍:將花蓮港4號碼頭欄杆至海側區域自管制區移除。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交通部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地址:花蓮 縣花蓮市港口路15號,電話:03-8509041)。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